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 涉事公司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日期:03-30
电缆三号线奥凯

原标题: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 涉事公司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昨天(29日)上午,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7月,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先后与西安地铁三号线8个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被告人王志伟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决定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施工单位销售,获取非法利益。同时,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因产能不足、流动资金紧张等原因,还通过其他企业代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贴上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名称、品牌、合格证后销往西安地铁相关施工单位。经审计,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电缆所涉及的不合格电缆金额为38402300.23元,库存待售不合格电缆金额为2291043.6元。

另查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被告人王志伟、赵志刚、韩增永、王堪吉向14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42.7万元。被告人王志伟在担任长江高科电缆代理销售人员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3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58万元。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新闻回顾】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事件

西安地铁三号线是西安地铁第三条运营的线路,2012年全面开工,2016年8月正式开通运营。

2017年3月13日,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发表贴文:《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贴文称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的电缆“偷工减料”,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次充好”,将70平方的电缆用95平方型号进行包装,并提供给地铁施工方。贴文发出后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2017年3月16日,西安市政府做出回应称,已经将随机取样的5份样品送检。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公布抽检结果:5份电缆样品,均为不合格产品。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委市政府表示,在保证三号线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整改,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对问题电缆全部更换。

2017年6月,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

2018年1月24日,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全部完成更换,并于2018年3月14日按照国家标准完成竣工验收,同年4月16日西安地铁三号线运营安全通过第三方评估,电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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