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清明假期将至,为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日前,省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渭南市蒲城县物资办公室主任袁永文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经袁永文同意,该办以值班、加班、下乡事项为由,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8.68万元。2018年10月,袁永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咸阳市礼泉县科技局副局长窦东峰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7月期间,窦东峰以曾经使用本人私家车下乡办理公事为由,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4530元。2019年3月,窦东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安康市汉阴县粮食局干部朱雅琴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朱雅琴赴外省参加完会议后,绕道某景区和民俗村游玩,返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122元。2018年8月,朱雅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维护稳定办公室主任赵新民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8年9 月,赵新民收受该镇某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00元。2019年3月,赵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成博、张永贵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等问题。2017年5月,成博、张永贵出省调查办案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住宿、宴请和娱乐活动。2019年3月,成博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永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饬“四风”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依然故我、不知收敛收手,必须受到严肃处理,上述5起案例中的责任人就是其中的典型,广大党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夯实主体责任,以担当作为涵养作风建设新气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韧劲恒心,聚焦节日期间易于发生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及其隐形变异,强化明察暗访,从严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无视纪律规矩、不知耻、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查处问责。要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严肃追究,坚决整治作风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风政风不断改善、社会正气不断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