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被索赔93万,庭审否认逃匿

日期:03-29
逃匿肇事司机庭审

原标题:肇事司机被索赔93万,庭审否认逃匿

奥迪车司机撞飞环卫工后,竟选择了逃离现场。2小时后,当他被交警找到时,其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子酒气,而被撞的环卫工却不治身亡。这是2018年11月22日清晨,发生在长沙市芙蓉区红旗路大汉建材城路段的一幕(详见本报2018年11月23日A04版)。

时隔四个月,3月28日,该案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被检方指控涉嫌交通肇事罪,还面临93万元的索赔,而保险公司、租车融资公司也被起诉至法庭。

检方:

以交通肇事罪追刑责

2018年11月22日清晨6点,环卫工陈师傅在长沙市芙蓉区红旗路大汉建材城路段进行清扫工作。一辆在红旗路由北往南行驶的黑色奥迪越野车急驰而过,撞上正在清扫路面的陈师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选择了离开。

公诉人指控,林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在公共道路上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这一犯罪事实,应当以交通肇事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对其的量刑意见,建议是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

逝者家属表示,事故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精神上的巨大损失,应由肇事司机林某来承担。考虑到奥迪车系在租车融资公司名下,且车辆存在交强险,起诉三被告共同承担93万元的相关经济赔偿。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若被告对逝者家属的安抚毫无诚意,请求法院能从重处罚。

被告:

没有逃匿情节

“我没有逃逸,发生事故时,我以为是撞了路边的设施,当时没有察觉撞了人。”法庭上,被告对“逃逸”情节存在异议。

被告方代理律师也认为,林某完全没有意识到撞了人,从现场的几名证人口中也能看出,他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逃逸。林某没有犯罪前科,也愿意得到逝者家属的谅解,在看守所中,他还积极向外面的朋友借钱用于赔偿。“赔偿金额太高,我们希望双方能调解一个都能接受的金额。”

融资公司表示,曾借给林某12万用于购车,但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车辆的名字还挂靠在公司名下。在与林某签合同时,其驾驶证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公司也做到了审核义务,且在交付车辆前,对车辆进行了评估。也签署了“若发生交通事故,与公司方无关”的免责条款,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林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存在醉酒、超速、无证驾驶、逃离事故现场等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交强险的相关条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在交强险的范围中承担责任。

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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