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不得挪用

日期:03-28
挪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不得挪用

据央视新闻移动网消息 在28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了近期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新业态资金的政策。吴春耕表示,关于新业态的押金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为有效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用户资金管理要求,切实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交通运输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用户资金收取原则。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要提供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

二是要求运营企业在其注册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资金,并明确了专用存款账户开立程序。

三是对用户资金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用户资金收取标准,并要求不得挪用押金。建立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对备付金比例和预付资金支出范围作出了限定。

四是要求运营企业与银行按规定签订资金管理协议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运营企业按季度和年度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报告。

五是要求地方建立用户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对未按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的运营企业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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