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盲”姐妹合伙毁灭证据 终获制裁
□本报记者邓宇
特约记者吴淑骁通讯员吴海旺
丈夫现场被捕
妻子心急如焚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30日,严某某、关某某(两人另案处理)合谋制作虚假材料用于买卖居住证。为此,严某某在自家伪造了居委会的印章制作虚假居住证明材料,通过收取钱财代人办理居住证。
俗话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严某某自知办理假证是违法行为,但为了钱财还是铤而走险,一直收钱给人办理假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9月30日,严某某因涉嫌买卖居住证件罪在小区门口被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民警抓获,当时严某某的妻子刘某炜也在现场。这时的她刚生孩子不久,眼看着自己的老公因为贩卖假证被捕入狱,情急之下脑中迸发出要毁灭证据的想法。
为销毁证据
“义气”姐妹“相助”
刘某炜因刚生产不久,不便长时间活动,便叫来自己的好朋友刘某。为减轻严某某罪责,帮助丈夫严某某毁灭证据,姐妹二人一起从其住所收拾严某某买卖居住证犯罪中使用的居委会等多枚伪造的印章、多个居住证和多份材料,交由刘某带回城西镇的住处销毁。当天20时多,刘某在其家楼顶将以上证据烧毁。
回到自己住所的刘某为了让自己的姐妹安心,还给刘某炜发了一段烧毁证据的小视频。刘某炜询问“那些卡和章都弄掉了吗”,刘某回复“嗯,那些黑完了,看不清,整体都没了”。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此举害己又害人。
视频成铁证
姐妹双双把牢坐
次日当侦查机关前往严某某住所勘查发现上述证据已被销毁,遂将二人传唤到案配合调查。正是上面的那段对话和小视频,更确凿了二人帮助毁灭证据的犯罪行为。视频截图中火炉的形状、大小与刘某辨认现场时指认的火炉一致,且辨认现场指认的火炉内有灰烬、火炉发黑,指认时间时烧毁次日19时许,时间间隔短,仍存有灰烬,符合实际。
销毁的证据有:七八枚印章、居住证40多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申请表之类材料等若干份。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刘某炜、刘某明知严某某因涉嫌犯罪被抓仍帮助其烧毁证据,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鉴于刘某炜、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判处刘某炜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刘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炜和刘某明知严某某因伪造证件被立案调查,为掩盖事实真相、帮助严某某逃避法律追究,对于能够证实严某某伪造证件行为的证据销毁,致使无法调取,妨碍公安机关侦查,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检察官提醒:证据是公检法机关量罪定刑的评判标准,毁灭证据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谨记这一点。本案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明知自己丈夫已经犯罪,却心存侥幸心理,错上加错,结果导致夫妻双双被追刑责。即使试图湮灭证据,仍将法网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