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落地 抗癌药最高降价95%

日期:03-28
中选抗癌药药品

原标题:带量采购落地 抗癌药最高降价95%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常蕾)作为4+7药品带量采购的试点城市之一,日前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连日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发现,自3月23日起北京市25种国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已经开始大幅降价,平均降价幅度52%,而抗癌药降价更达95%。

北京市某三甲医院肿瘤科主任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药神”代购的格列卫,此前每盒高达1.3万元,此次集中采购将格列卫的仿制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纳入了其中,而每盒只需623.82元,降幅达95%。

“最近每天来开药的患者都特别多,一听说降价,3月23日早上就有很多人排队。”该医生说。对于药品是否出现缺货的情况,该医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一次17种抗癌药进医保的时候,很多药企准备不足,像赫赛汀这种进口抗癌药就出现了缺货的情况,但这一次带量采购,大家都是有备而来,患者的需求都会得到满足。”

在常用药方面,北京市某中医院主任医生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高血压治疗药物厄贝沙坦片以前18.6元/盒,现在只要5.6元;高血脂治疗药物阿托伐他汀钙片,原来42.8元/盒,现在则是6.6元。以一位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的病人为例,每月的药量为4盒厄贝沙坦片和2盒阿托伐他汀钙片,“以往要花200多元,现在还不到40元”。上述医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可以省100多元。

此外,在药品质量方面,该医生表示:“中选药品都是通过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也就是说虽然价格降了,但药品的质量并没有降低。”

对于具体报销比例,北京市医保局表示,通用名属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中选药品,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不变;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适当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以其实际价格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不变。

据了解,2018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作为试点,由这些地区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形成规模团购效应,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去年12月,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正式中选结果发布,共有25个药品中选,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有22种,原研药有3种,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此次本市印发的《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完成承诺采购数量。此外,对于其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内的药品,经价格联动或集团谈判,对于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可作为中选药品的补充进行采购销售。

两会期间,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也曾表示,“4+7”带量采购还会进一步扩大范围,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还要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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