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雇挖掘机强行平坟,这响应的是哪门子“号召”
▲资料图 来源:视觉中国
据法制日报报道,有很多江苏靖江当地民众反映,称江苏泰州市辖下的靖江市斜桥镇民政村村委会,以“响应国家号召”为名,从3月24日开始由村委会雇来大型挖掘机对村民土坟强行推平,引发冲突。有村民说,有的村在未经人家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在农村深处的全村坟头都强行推平,已经导致了冲突。
又见强制平坟。
而且,此次靖江平坟的时间节点相当特殊,当地流传出来的《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到,要对全市“三沿六区”散坟(含硬质化墓),全采取迁坟和平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且要求在4月5日清明节前全面整治到位。国人向来有入土为安的传统风俗观念,清明节又是祭祖的时节,此时采取强制平坟手段难免会招致民怨,引发冲突。
传统的殡葬礼俗占用耕地,铺张浪费,移风易俗是大势所趋,但殡葬改革的目的正当,替代不了手段的合法合规。涉及几千年的风俗习惯,更得讲究程序正义。
而从报道来看,关于平坟,当地没有盖章的文件,而是采取口头通知的形式,一些村的平坟行动,发生在民众尚未同意甚至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这种掩人耳目的一刀切操作,可能足够高效,但行政令的合法性存疑,也缺少对民意的足够尊重。到底是涉事村庄自作主张,还是当地政府默许,这一点也让人心存疑问。
殡葬改革不能只有蛮力,平坟先要平人心,这乃是常识。为了在清明节前完成整治目标,就跳过民意征询的步骤,采取粗暴的手段——如此移风易俗,不仅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显然也埋下了冲突的隐患。
在《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中,当地为了论证平坟的合理性,强调这是“国家、省、泰州市的统一部署”,但绕开民意强行平坟,明显是对殡葬改革精神的误解。
为了避免手段过激引发矛盾,2012年《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时,专门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违规土葬或者在非墓地范围建造坟墓的,只能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去年开始大修的《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一项再次强调,要“维护逝者尊严和公共利益”。相关法律的升级说明,至少在程序上,既不能无视民众知情权,也不能手段失当。像当地公墓才开始建设,配套设施跟不上的前提下就大举平坟,明显属于操之过急。
把强制平坟盲目解释为“响应国家号召”,明显是理解的偏差。
政策精神传达不到位,手法简单粗暴,基层的种种执行误区,也会影响整体性的殡葬改革推进,导致民众在观念上抵制改革,或者将殡葬改革狭隘地理解为就是平坟。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河南周口强制平坟的教训犹在,在此前提下,对民间丧葬礼俗的改革更得稳妥推进,不能为了出政绩和从快从简,用粗暴手段为改革开路。而靖江有的村竟然雇挖掘机强行平坟,还号称是“响应国家号召”,这既是对既有政策的违背,也是拿政府公信力为粗暴行政手段“垫背”。
□熊志(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