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店家暗示的"特殊服务"迟迟不来 男顾客感觉上当愤而报警
正义网上海3月27日电(通讯员钱宇文)一家按摩店以无中生有的性服务为诱饵,诱使男性顾客高消费或充值会员卡,从而骗取钱财。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按摩店老板陈某某和员工尹某某提起公诉,长宁区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8月,张先生在网上浏览时发现了一家按摩店,便打电话过去咨询,对方表示,店里面的技师都是美女模特,提供红酒、按摩等最好最全的服务。寂寞的张先生听完后,决定亲自去体验一把。
这家店打着“连锁店”“高级会所”的幌子,并且号称要享受服务必须先充值会员卡成为会员,会员级别越高,享受的服务就越好。至于什么价位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老板陈某某和店员们则神秘地称:“这个你放心,肯定会让你满意的”。
当天,张先生充值了2万元的会员卡后,洗完澡在房间里欣喜地等来了女技师,然而,对方进行简单按摩后就终止了服务,张先生表示不满,技师声称,如需其他服务必须再另外支付费用。张先生悻悻地从按摩店出来后,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愤而报警。
经查,这家按摩店并不提供性服务,向顾客进行性暗示诱导充值只是一种骗财手段。按摩店老板陈某某在经营期间负责培训员工,指导她们如何诱骗客人充值、如何处理客人投诉,以及与公司运营沟通汇报。
到案后,陈某某供述了他们的“套路”:由客服人员在线上发布暗示店内有性服务的信息吸引男性顾客,顾客到店后,再由陈某某等人诱导顾客充值会员卡。截至案发,陈某某骗得三名被害人共计5万余元。员工尹某某主要向顾客提供按摩服务,利用顾客想发生性交易的心理,收取高额按摩费、诱导顾客充值,并从中抽取提成。截至案发,尹某某诱使客人充了2万元的卡。
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宁区法院认定陈某某和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陈某某诈骗数额巨大,尹某某诈骗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某和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