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槌”,落在这个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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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三个月后敲响“第一槌”。
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富可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简称“瓦莱奥公司”)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瓦莱奥公司系“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专利权人。此前瓦莱奥公司发现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和陈少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故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此外,瓦莱奥公司还提出了临时行为保全(又称临时禁令)申请,请求法院裁定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部分判决,认定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构成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亦因此未对临时禁令申请作出处理。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不服上述部分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该判决,改判驳回瓦莱奥公司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最高法副院长、知识产权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担任审判长。在3月27日上午的庭审中,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本案在二审期间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两个:第一个焦点问题,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是否构成侵权;第二个焦点问题,对于被上诉人关于责令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诉中行为保全申请即临时禁令申请应该如何处理。
经过两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最后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判决生效后,有关本案侵权损害赔偿的部分,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审理。
资料显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1月1日挂牌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旨在进一步统一专利、垄断等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早在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正式挂牌成立,并于当年12月16日首次开庭。一个月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挂牌成立。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从2019年1月1日起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统一由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审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去年底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设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法律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