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释期间擅脱管 逃亡七年终被抓
假释期间脱管,逃亡七年终被抓
浙江缙云:持续监督 脱管罪犯被收监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叶黔伟)近日,在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的持续监督下,脱管逃亡近七年的社区服刑人员陈某被成功收监执行。至此,这起横跨七年的追逃“大戏”落下帷幕。
2008年2月,罪犯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2011年8月被假释。但是,陈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并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开始逃避监管、不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甚至擅自外出,最终去向不明。
因其假释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经司法局提请,衢州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9月裁定对罪犯陈某撤销假释。
2013年5月,缙云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发现罪犯陈某虽被撤销假释,但一直处于逃脱状态,遂向缙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对陈某进行追捕。其间,缙云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多次组织追查,通过陈某亲属、邻居及村干部了解其去向,但均无陈某消息。
2015年6月,浙江省检察院、司法厅等制定出台《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缙云县检察院再次督促司法局、公安局加大追逃力度,并于2016年3月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追捕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在逃罪犯抓获收监执行刑罚。
在陈某逃亡期间,缙云县检察院始终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多次向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办等部门了解在逃人员陈某相关情况。
日前,杭州铁路处丽水站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缙云县黄龙路抓获陈某,于当日押解至缙云县看守。
叶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