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 昆明非居民用水户实现阶梯水价

日期:03-27
用水户非居民定额

原标题:2020年底前 昆明非居民用水户实现阶梯水价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获悉,到2020年底,昆明市将全面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昆明市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非常严重,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水源不足成了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昆明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实行计划与定额用水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对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昆明市将以严格定额用水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等手段,2020年底前,昆明市主要用水行业的非居民用水户基本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并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昆明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要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原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主要行业的非居民用户,将逐步调整为定额与计划用水管理。对主城以外的其他县(市)区,非居民用水户仍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将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逐步调整归并到位,具体措施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今年内,对公布的第一批实行定额用水管理的用水户,将按照加价标准与抄表间隔日期实行定额用水考核;对其他尚未列入定额管理名单的用水户仍实行计划用水考核,实行双轨并行考核。到2020年底,昆明市将全面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据了解,昆明主城区仍执行第一个月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超出部分水量按照水价(不含污水处理价格,下同)的0.5倍收取;第二个月仍然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按水价的1倍收取;第三个月及以上继续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按水价的1.5倍收取。其他县(市)区及阳宗海旅游度假区,将参照主城区制定相应加价标准。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执行差别水价政策,即限制类企业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50元,淘汰类企业加价1.00元,同时再执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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