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资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

日期:03-26
方案国有资本经理层

原标题:实现国资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

6项试点条件:

1.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

2.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行业预警线,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告的净利润应为盈利;

4.所持有资产产权清晰,无重大资产纠纷;

5.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强,近3年未出现重大资产损失;

6.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妥当或已有妥善解决方案。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方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府官网了解到,广东省近日出台《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广东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将通过试点探索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试点将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服务本地区战略需要。

《方案》提出,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级国有资本的实际情况,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根据《方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日常投资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设计了监督与约束机制。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建立内部常态化监督审计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国有资本整体运营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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