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册制行稳致远,市场各方需“归位尽责”
3月24日晚,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简称《审核问答二》),现阶段科创板所需审核标准已基本齐备。在操作细节落地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各方主体“归位尽责”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审核问答二》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中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让科创板上市的标准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则和操作指引。这次发布的《审核问答二》连同之前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等,共同构建了科创板和注册制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为科创板和注册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交所同时表示,将推动各方“归位尽责”,推动注册制这一资本市场新生事物改革。可以说,上交所力推各方“归位尽责”,是科创板和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科创板和注册制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本身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使得参与各方必须履职尽责,根据各自的职责定位,做好分内事情,确保改革的各环节、每一步都高质量推进,蹄疾步稳,行稳致远。
从审核制到注册制,实质上是资本市场监管方式的深层次变革,是将行政对资源的配置权转交给市场来配置,这种转变基于的原则就是诚实信任。注册制下发行股票,大家相信发行人是诚实守信的,参与各方是归位尽责的,市场是基于规则和法治基础上公平竞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任是注册制存在的最基本原则保障。
信任需要呵护,更需要参与各方“归位尽责”。首先,发行人必须确保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中介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来核查把关,确保上市公司符合科创板的定位和规则要求。一旦上市后出现财务造假等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对等统一。
其次,负责科创板上市审核的相关部门也要发挥应有的职责,做到归位不缺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特别是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等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科创板注册上市的公司都是有发展潜力、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科创企业。上交所对内部审核机构提出“四不要、六不准”纪律要求,推动上交所人员清正廉洁、恪尽职守,这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注册制选择在科创板试点,其行业特性更需参与各方“归位尽责”。科创板是在淡化财务指标的情况下推行注册制改革,需要达到支持科创企业融资需要与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平衡。但是,科技创新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科学创新的发展趋势并不是普通投资者所能判断和掌握的,创业研究也受市场本身不确定风险因素的考验。因此,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需要由专业机构来把握和判断,科创板股票需要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来投资。对于科创板和注册制来说,拟发行公司需要严格对标科创板的上市标准和规则,相关职能部门应基于上市规则和敬业精神进行筛选把关,确保每个环节不出错,通过“归位尽责”将那些造假企业在上市前就剔除出去,将不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是科创板和注册制运行的前提和内在要求,也是科创板和注册制行稳致远的关键因素。
□木丁(财经评论人) 编辑 汪世军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