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常务副省长林少春调任内蒙古副书记(图/简历)

日期:03-25
内蒙古林少春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书记

原标题:广东常务副省长调任内蒙古副书记

日前,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林少春此前任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为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据公开履历,林少春是广东汕头人,生于1962年,此前一直在广东任职,曾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省政府副秘书长,阳江市市长、市委书记,2012年任广东省副省长,后任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职已空缺一年。原任该职的李佳,于去年3月转任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今年1月跨省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林少春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1978-1982年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1988年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1995年广东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1997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4.03-1997.06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04-1996.02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2000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2003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2004年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2008年阳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8-2012年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5年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2017年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2017年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2019年3月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9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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