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盐城爆炸事故,国务院调查组作出了哪些判断?
针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国务院调查组23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事故调查组组长黄明主持。会议就事故定性、责任追究、加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判断、提出了要求,措辞极为严厉。
事故定性:地方和企业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会议指出,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突出,表明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此次事件令公众愤慨之处,很大程度上在于涉事企业的劣迹斑斑、我行我素。随着此次事故涉事企业——天嘉宜公司的背景材料被逐步曝光,该公司在环保和安全方面违法违规记录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在2016年至2018年两年左右时间,天嘉宜就曾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处罚原因包括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制度、违反固态废物管理、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天嘉宜的时任负责人张勤岳及其他管理者,还曾因犯污染环境罪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此外,2018年1月14日至1月19日,原国家安监总局对江苏省盐城市等5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检查18家化工企业发现了208项安全隐患问题,而天嘉宜就因存在13项安全隐患被点名通报。
对此,有媒体发出感慨称,从生产装置操作、作业管理再到应急处置措施,天嘉宜存在的安全隐患几乎是贯穿了生产管理的全部环节。这样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为何总能化险为夷,只伤筋不动骨地继续扩大生产?
严肃追责:查清查准、一查到底
针对舆论关注的调查、追责问题,会议要求,要扎实细致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进行分析判断。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只要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有关,就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要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事故调查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调查组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
截至23日上午7时,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其中26人已确认身份,38人待确认身份,失踪28人。已救治的病人中,危重21人,重伤73人,还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在国外出访的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黄明表示,事故调查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责任感。
对于此次事故而言,当务之急是全力抢险救援,把更多的生命从死亡边缘抢救回来。同时,必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
加强监管:回头看、全面排查风险
会议强调,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使化工园区成为重大隐患的集中区、事故的多发区。
要严格危化品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标准和准入门槛,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执法,对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并开展“回头看”。
要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可靠保障。
生命第一,安全至上。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从业人员、监督执法者等多个环节,需要人人、时时、处处都绷紧安全这根弦。必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对失责渎职者“零容忍”,才能避免响水此类悲剧的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