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贫困劳动力可优先获技能提升培训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对外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按照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优先安排技能提升培训并优先发放有关补贴,还可不受技能等级晋升政策限制,根据就业需求和技能证书获取情况再给予补贴。意见征求时间截至4月2日。
优秀用人单位可获补贴
省人社厅指出,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要求,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和我省实际,梳理和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梳理了四大类扶持项目,包括促进就业扶持项目、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项目、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关扶持项目、职业培训扶持项目。
促进就业方面,共涉及6项政策,其中对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明确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具体按《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有关补贴标准、要求和程序办理。运作管理规范、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省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山林防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
职业培训扶持项目包括三个政策,包括按照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优先安排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优先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已享受过补贴的,不受技能等级晋升政策限制,可根据就业需求和技能证书获取情况再给予补贴。
对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专项帮扶的培训机构、企业、种植养殖户等给予补助,对参加技能培训专项帮扶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继续深入实施技工院校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支持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工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