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明珠与雷军的10亿元赌局合法合规吗?
“请全国人民作证,五年之内,如果我们(小米)的营业额击败格力的话,董明珠董总输我一块钱就行了。”2013年12月12日,在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小米董事长雷军喊话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董明珠立即回应道:“第一,我告诉你不可能;第二,要赌不是1块钱,我跟你赌10个亿。”格力和小米的10亿元赌约就此开始。
随着小米2018年财报发布,雷军与董明珠的5年赌约终见分晓。
3月19日,小米集团公布2018年实现总营收1749亿元,同比增长52.6%,经调整利润86亿元,同比增长59.5%。而此前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预计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 亿元 - 2010 亿元,去年同期1500 亿元。预计盈利260亿元–270亿元,去年同期盈利224 亿元,同比增长16%-21%。
不出意外的话,5年前信心满满的雷军将会以约200多亿元之差输掉赌约。当天,在小米业绩发布会后,雷军笑着说:“还在等格力电器正式年报,董明珠已经主动与他联系。”
若兑现10亿元赌局,是否符合现今各种规定?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与法学家。
“如果赌约到期,雷军确实向董明珠支付了这10亿元,那么生效条件为:5年后小米营业额没超过格力营业额。”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
“雷军与董明珠10亿赌约,实际上更倾向于是一种真意保留的戏谑行为,戏谑者的意思表示无效,即使赌约到期小米营业额没有超过格力,雷军也没有法律义务向董明珠支付10亿元。”韩骁认为,无论如何,二人之间的10亿赌约都不涉嫌违法,更不涉嫌赌博罪。
“法律上存在对赌投资协议,这种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汝忠解释,若是对赌投资协议,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对赌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但也需要根据当时双方的对赌协议而定。
截至目前,从公开渠道所知,双方应无书面的对赌协议。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讨论这个赌局之前应该明确这个金额问题,当时雷军提出1元,董明珠提出10亿元;如要兑现,需要举证雷军同意董明珠提出的金额。
“这个赌局需要区分是个人行为还是企业行为。”刘俊海认为,若是双方用个人财产对赌,这个赌约应认定有效。
“如果10亿元由公司出,需要另当别论。”刘俊海表示,双方是各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又是以公司业绩比赛,涉及金额比较高,需要经过双方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反之对上市公司没有约束力。
实际上,无论赌局是否兑现,格力与小米都是赢家。5年来,赌局带动的话题流量给双方公司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广告效益。格力电器营收从2013年度的1200.43亿元,如今突破2000亿元。小米集团2013年营收265.8亿元,如今达1749亿元,长势惊人。
当然这个赌局最后如何兑现?也考验着两位企业家的智慧。
新京报记者 陈维城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