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储1.9亿“中投互联”7人终审获刑

日期:03-20
非法吸储终审互联

原标题:非法吸储1.9亿“中投互联”7人终审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投互联)的非法吸储案件得到终审判决结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鲍某(另案)伙同品牌公关部总监滑某、市场部经理等员工以投资项目为由,向500余被害人集资1.9亿余元,仅返款3000余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3月20日)获悉,北京市三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滑某等七人分别被判4年半至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公司行政经理蔡某证言称,公司和一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募集资金投入酒泉种子产业园,投资人购买公司基金,按月返息,到期返本金,年收益可达24%。公司为此印制了宣传单,发放给渠道业务员用于销售。根据投资人们的证言,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间,中投互联公司以投资项目为由在朝阳区等地,公开宣传并承诺返本付息,向王先生等500 余人集资1.9亿余元,返款3000余万元。

其中,滑某于2015年7月到公司任品牌公关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网站、微信维护等,2017年7月底离职。其任职期内,中投互联融资1.9亿余元。她说,自己也在公司有投资,每月工资可以拿到2.6万。其他人年薪都在十几万到二十多万不等。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滑某等七人法制观念淡薄,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其中三人滑某、黄某、王某认为原审量刑过重上诉。二审期间,法院针对三人所涉及的职位展开审理,因三人分别任培训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关部总监、设计师等,对项目的销售、宣传起到相应的作用,因此法院以此认定的犯罪数额准确,量刑无不当。遂终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李劼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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