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省首建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方晴通讯员黄健珊)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近日与从化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八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救助。据悉,这是广东省内首个实施的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据介绍,检察官们在办案中发现,国家司法救助往往以一次性救助的经济救助为主,仅靠司法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帮助被救助人完全脱困。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是帮助“因案致贫”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
经过一年多的“点对点”实践,从化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区、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区卫计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扶贫办等八家单位签署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司法救助类型、信息通报机制、跟踪回访反馈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进一步畅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综合开展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渠道救助体系,切实为被救助人提供全方位有效救助。
根据其中的跟踪回访反馈机制,检察官将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手段,监督管理救助资金的使用。“如果资金被用于其他渠道,将被依规收回。”从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机制对探索如何监管发放给“事实孤儿”的救助金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