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蒋将将案件已转给刑申部门

日期:03-19
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刑申部门

原标题:广东省检察院:蒋将将案件已转给刑申部门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新京报今日(3月19日)报道,汕尾市发改局原干部蒋将将接连被举报,2017年5月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蒋将将案涉及两起事件,一件是维权一件是调解,两起事件发生于多年前。2018年4月4日,蒋将将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2019年2月,蒋将将家属不服法院二审判决,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材料已获受理。今日,广东省检察院控告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件已转给刑申部门处理。

蒋将将的照片。受访者供图

本报报道,蒋将将案涉及两起事件。一起发生于案发4年前,另一起则发生于10年前。在蒋将将被抓前的10天内,他遭到这两起事件受害者的连续举报。

第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朱础生。一审判决书显示,蒋将将代表业主,多次控告小区开发商朱础生侵占业主停车场,改变小区设施用途,开发商因此被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罚,2013年,朱础生“被迫”与业委会签了50万的赔偿协议书。蒋将将则称,这是正常的维权。

另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退休的原副院长施珠森。判决书显示,施珠森称蒋将将在10年前借自己与下属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在该下属的丈夫授意下对其敲诈,最终迫于压力支付16万元。蒋将将坚称,自己是帮忙调解的中间人,没有胁迫,更没有获利。

蒋将将的行为是维权还是敲诈、10年前参与的调解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成为案件的焦点。

2月19日,蒋将将妻子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材料,省检察院受理后告知她等待结果。广东省检察院控告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案件已转至刑申部门,但还没有具体检察官负责,处于待分案状态,需再等待一段时间。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编辑 李劼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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