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这20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日可办结
东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迈入“快车道”。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按下“快进键”。从3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20类建设项目,在提交环评申请并予以受理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据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建设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行政许可条件、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进行审批,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常规的审批流程主要为五步,即“提出申请、受理、承办、审批、办结”,法定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
而纳入告知承诺制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简化为三步,即“提出申请、受理、办结”,办结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通俗地讲,就是“今天交件,下一个工作日可取审批意见。”
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将审批时效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建设单位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间。同时,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基本能在所属镇街(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满足了建设单位就近办理的需求。
当然,《细则》在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也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环评通过承诺制审批后,即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录入随机抽查系统。生态环境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对失信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启用部门联合惩戒,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信用记录。失信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停止执行其享受的环保优惠政策。
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的20类建设项目(属我市审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1.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3.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4.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5.动物医院;
6.卫生;
7.公园;
8.旅游开发;
9.灌区工程、防洪治涝工程;
10.河湖整治;
11.等级公路;
12.改建铁路;
13.铁路枢纽;
14.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15.长途客运站;
16.城市道路;
17.城市桥梁、隧道;
18.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
19.影视基地;
20.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记者 周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