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生窝案的单位,再有3同事同日被查
1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通报,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有3人同时被查。
他们是呼市国土资源局评估交易管理中心主任王永峰(正科级)、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组原组长佛静、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超。
新京报注意到,十八大后,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暴露“腐败窝案”,包括上述3人在内,该局已有至少8人落马。
8人中首当其冲的,是曾任该局局长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温建华。温建华案,也是内蒙古纪委2017年的“十大有影响力案件”之一。
温建华此前一直在内蒙古工作,曾任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及局长、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及局长、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及局长,2015年底至2017年2月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退休后仅5个月后,2017年7月,温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2月被逮捕。
2018年2月,温建华被双开。通报显示其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其本人房产情况、配偶开办企业情况;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为亲友安排工作;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私设“小金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与他人共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其中,温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与他人共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涉嫌犯罪。
2018年10月,温建华被起诉。起诉书显示其涉嫌4宗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据检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报道显示,温建华与女商人马荟茹同时被查,该案“涉及罪名较多,案情复杂,影响重大”。
新京报查阅公开信息了解到,马荟茹为内蒙古茹意投资集团董事长。
马荟茹资料图
在温建华落马前后,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还有原副调研员李宝林;赛罕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云建中,赛罕分局金河中心管理所所长李俊平、副所长张俊杰被查。
目前,云建中已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去年6月获刑17年。审判书显示,其曾因不满工作调动,携带刀具,在公共场所闹事辱骂并殴打他人,造成严重混乱和恶劣影响。
撰稿/许腾飞 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