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法官巧调解 补偿速到位

日期:03-15
补偿款宁陕王甲

原标题:宁陕:法官巧调解补偿速到位

陕西法院网讯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它既能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环境,也能有效扩大需求,拉动经济发展;但是棚户区改造也因为利益价值不同容易引起赔偿补偿纠纷。近日,宁陕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棚户区改造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过法官调解,这起纠纷以原、被告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当场给付补偿款,原告撤诉而圆满解决。

2016年9月,原告王甲从被告杨乙手上承包其经营的阳光餐厅,该餐厅是被告杨乙从苏丙经营的酒店中承租而来,包含餐厅在内的酒店实际所有人为苏丁,被告杨乙承租期限到2021年12月30日止,王甲在给付被告杨乙8万元装修设施转让费后,自己又投入了2万元对餐厅进行了进一步的装修和装饰后开门营业,并且每年按时给付酒店经营者苏丙房租2万元。王甲自幼家境贫寒,早早辍学参加了厨师技能培训,从给别人的饭馆餐厅打工开始,一点点磨炼技能,积累资金,好不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积蓄加上国家扶贫政策脱贫贷款5万元承包了阳光餐厅,靠着自己的勤劳努力,将餐厅经营的蒸蒸日上,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得越来越好,2018年11月9日,县城棚户区进行改造拆迁,该酒店也在拆迁范围内,县拆迁办下设的宁陕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征得房屋所有人核算同意后将补偿款依法依规进行拨付后,对该酒店进行了拆除,因此王甲经营的餐厅被迫停业,但是王甲损失的拆迁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他手里,在王甲多次找到宁陕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乙、苏丙、苏丁协商解决未果后,王甲决定向法院起诉来追回自己应得的补偿。

法院受理后,经过承办法官调查,宁陕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酒店所有补偿一次性支付给了苏丁,苏丁将酒店损失核算后将酒店补偿费用支付给了苏丙,因此,本案王甲 的损失应该由苏丙来支付,经过承办法官调解,苏丙与王甲就补偿款达成了协议,并当场给付,王甲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王甲在拿到补偿款后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讲:“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可以找地方开新餐厅了”。

这个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解决了王甲迫在眉睫的困难,也为该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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