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秀杰带队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的要求及海事法院出台的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等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带领综合审判庭法官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走访调研,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据公司总经理赵宇峰介绍,该公司经营的班轮航线涉及“一带一路”国家,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随着市场经济、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公司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合规管理水平,近几年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目的港无人提货、收货人弃货、海关对不符合进口条件的货物要求承运人退运以及产生滞箱费情况下承运人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也希望得到海事法院的指导。
李秀杰从法律角度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提出建议。针对特殊货物,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在海运提单之外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集装箱超过免费使用期未收回的,承运人可以向责任人主张滞箱费,但也应该积极作为减少损失,不能无限期拖延,否则对于损失的扩大部分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量生效裁判文书,公司可以就相关类型案件查阅生效裁判文书,对于裁判结果产生合理预期。
最后,赵宇峰对海事法院从大局出发,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表示感谢。李秀杰表示,海事法院会一如既往担当作为,努力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