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日期:03-15
见习青年失业

原标题:我市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为鼓励见习基地吸纳更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的失业青年,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主要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原来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岁至24岁的失业青年,并对向失业青年提供岗位的见习基地给予更高的见习补贴。

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到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含)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登记就业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奖励。

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申报程序,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程序执行。失业青年的认定,以在我省登记失业为准。补贴申报资料中,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上述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补贴,填写《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领见习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奖励审批表》、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费凭证、见习基地银行基本账户。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享受该计划的人群不仅局限于青海籍贯的失业青年,还包括在西宁市办理了居住证的失业青年,目前全西宁市已有50余个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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