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3·15”。今年的“3·15”是省市场监管局组建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力军,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守卫民生权益的重大责任。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机构改革优势,依法全面履职,强化市场监管,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全省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守目标定位,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提出新时代江苏要实现“六个高质量”,其中的“人民生活高质量”,就是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宽裕、更便利、更舒适、更安全、更有尊严。省长吴政隆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不断创造高品质生活。消费是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追求,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期望,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使命。
市场监管部门历来是消费者的“娘家”。市场是消费活动的载体,监管是消费环境的保障,市场监管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多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监管执法,完善平台建设,加大维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仅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处商品和服务类消费违法案件2304件、受理消费者诉求73.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3亿元。全省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17、2018年度全国7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我省有3个城市连续两年进入前十,其中无锡市、南通市分列2018年度全国第一、第二位。
随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推进,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去年10月以来,省市两级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管局,整合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职能以及物价、商务部门的部分职能,形成了“大市场、大监管”的综合监管格局。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在集中办公第一天就把消费维权责任牢牢扛在肩上,鲜明提出了“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的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改革后的体制优势,集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物价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规范等多项职能,运用许可、监管、执法、信用约束等多种手段,实施对市场主体及商品的“全链条”监管、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知识产权的“全口径”监管、质量认证检测的一体化监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维权服务。
坚持履职尽责,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忠实守卫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紧扣群众关切,针对市场环境中影响消费信心的薄弱环节,加大维权保护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聚焦安全守底线。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防风险守底线”,最重要的是防住消费风险、守住消费底线。我们将重点筑牢五道防线:筑牢疫苗和药品安全防线,把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对疫苗生产、配送企业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重点关注学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切实抓好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着力提升婴幼儿、餐饮质量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全面强化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叉车、起重机械等安全问题易发多发设备监管。筑牢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防线,加强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等工业产品监管,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筑牢网络市场监管防线,规范治理网络传销、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着力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二是提升质量筑根基。改善消费环境,提高质量是最根本的因素。只有提升产品质量,才能从根本上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将适应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要求,在全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成立省质量发展委员会为契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江苏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健全完善具有江苏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彰显江苏产业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实施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和江苏省质量奖。
三是规范竞争保秩序。市场竞争越充分、越公平、越有序,消费者权益越有保障。我们将以社会公用事业领域为重点,清理整顿滥收费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借助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违法行为。针对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领域价格治理,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集中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全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扎实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电商平台、认证领域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消费更加安心、舒心、放心。
四是解决诉求护权益。调处消费纠纷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方式。我们将统一投诉热线,将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 五条热线整合进12315平台,实行 “五线合一”、集中分派、并网处置、高效办理,为消费者提供一体化便利服务。完善网络接诉平台建设,实现消费纠纷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的全链条快速维权。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小额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推动完善消费公益诉讼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推动各类消费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快速有效化解。
推进社会共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强大合力
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经营者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大维权格局。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运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起消费领域常态化、规范化的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长效协作格局。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争取每年明显改善一至两个最突出的痛点难点。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会同银行、商务等相关部门开展预付卡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发卡、非法集资、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违法侵权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责任制,健全消费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查。严格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企业“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对问题产品采取修理、更换、退货、损害赔偿等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产品“三包”、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第三方专业监管和服务。
三是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本质上要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我们将持续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灵活多样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供消费指南,开展风险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纠纷争议解决的途径,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消费者成为消费秩序的有力监督者和共同维护者。
四是发挥消保委社会监督作用。指导各级消保委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把维权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创新维权方式,针对垄断行业、公用事业、新兴领域以及涉及百姓消费利益的重大事件,加大公益诉讼力度;进一步加强消费引导,开展比较试验和体验式调查,及时公布权威性调查报告;进一步吸纳社会力量,发挥专家委员会、律师团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