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出台强制执行法正当其时

日期:03-15
立法强制执行老赖

原标题:立法攻克“执行难”正当其时

“破解执行难的关键在于顶层立法,让守信成为一种自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认为,有必要从顶层法律制度设计入手,通过立法提高拒不履行判决的成本,迫使大部分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建议趁势出台强制执行法。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解决执行难是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如果胜诉当事人因执行难而无法兑现司法判决确认的权益,那么就等于公平正义打了“白条”。也正因执行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极端重要性,2016年,最高法院掷地有声地作出庄严承诺,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攻坚克难,共执结1936.1万件案件,到位执行款4.4万亿元,交出了一份满意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答卷,令人倍感欣慰。

不过,在欣慰之余也应看到,执行难的根本解决仍在路上,不少“老赖”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仍普遍存在,以致执行难成为掣肘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因此,如何更有效地破解执行难,显然已是一道必须给出答案的考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趁势出台强制执行法,以法律的兜底推动执行难的根本解决,无疑抓住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牛鼻子”,可谓正当其时。

从本质上讲,部分“老赖”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缘于诚信的缺失。而诚信缺失的背后,则是整个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没有完全形成。在此种语境下,通过立法的形式,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就势在必行。毕竟,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对于执行难的解决而言,只有依靠法律的强制威慑,才能激活解决执行难的“一池春水”。否则,即使再怎么努力,都有可能让执行难“涛声依旧”般长期存在。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部分“老赖”因法律的刚性约束乏力而肆意规避、抗拒执行,已对公平正义造成巨大戕害,影响了我们的共同利益,用严密的法律预防和惩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无疑是题中之义。虽然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行司法解释体系,但司法解释效力层次不高、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的义务和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已日益凸显,需要统一的强制执行法予以解决。同时,近年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创设的诸多创新手段和有益经验,也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确认,才能让其更富有权威性,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充分释放出解决执行难的利器作用。

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保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本解决执行难斩关夺隘的关键节点,制定统一的强制执行法,既有利于以法律的强制力对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威慑,倒逼其在法律的“刚牙利齿”面前主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又有利于以法律的名义固化执行实践中的经验和成果,确保这些经验和成果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从而最大程度地助力执行难的彻底解决。如此善之又善,理当坚定不移地加速推进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步伐。( 张智全)

开发区商业航天进入“起飞时间” 母亲医院偷钱为孩子治病 丈夫道歉:贫穷不是理由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