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对网络刷票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日期:03-14
违法行为投票参评者诈骗

原标题:程并强代表:建议对网络刷票、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并强建议,规范网络评选投票。

他认为,由于网络投票门槛低,覆盖面大,少数人进行拉票、刷票,同时滋生灰色利益链条,损害了投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他提到,由于网络评选投票活动成本低,组织简单,因此大到先进模范评选、小到儿童才艺比赛,网络投票几乎存在于从政府到民间的各个层级,网上投票由于不了解参评者的真实情况,“走过场”、“为投而投”的现象十分突出,不能客观真实做出评价,损害了投票的公信力。

部分组织者鼓动参评个人和或单位组织发动员工、亲朋好友等拉票,干扰了正常的投票程序,对参评者本身不公平。同时,投票成为不少网络平台扩大自身影响和获取利润的手段,往往与赞助、广告等相捆绑,容易滋生不正之风。

网络投票的便利性催生了一些违法刷票的机构,部分候选者借助刷票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获得不当利益。更有甚者,以网络评选活动为手段实施诈骗,通过发放虚假证书、搞虚假评比,骗取企业赞助费、宣传费等。

他建议,由国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制定网络评选及投票的管理制度,明确网络评选主体、工作流程、过程监管及处罚措施,从制度上规范网络评选投票活动,确保评选全过程客观公正。

凡是在评选活动中开展网络投票的,评选主体单位需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报批(报备),并向当地网信办备案。网络管理部门和评选主体单位要建立监管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研究设置“负面清单”,如在官方举办的先进模范评选活动中,不得将网络投票作为评比的前置条件和唯一依据;不得组织拉票;不得设置关注、注册、下载等前置程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网络投票活动中收取候选人的赞助费、宣传费等费用;不得搜集保存用户隐私信息。

他还提到,加强对网络投票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网信办应加大对网络投票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并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网络刷票、诈骗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形成震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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