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拟规定抽烟酗酒学生不能认定为贫困生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高杨)3月11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从3月12日至4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7月1日开始实施。意见稿规定,孤儿、城乡特困供养学生、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7类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同时指出,有抽烟、酗酒、生活奢侈浪费等不良嗜好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意见稿明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等。
记者注意到,针对教育扶贫问题,近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曾表示,各地要建好建档立卡等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台账,定期开展贫困学生信息比对,精准掌握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受助需求,为精准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投放资助资金提供依据。要做好学生资助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有效对接,共享学生信息,尽快实现学生信息实时比对,精准定位每个贫困学生,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获得有效资助。
新京报见习记者高杨编辑潘灿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