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人全国两会建议选读
1、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建议“两高”就刑事案件证人出庭问题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包括明确证人必须出庭的案件类型,明确“关键证人”概念,建立证人出庭权利保障配套措施以及完善对拒绝出庭作证证人的制裁措施等。
2、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肖胜方建议修改企业破产法的相关内容,在其中增设个人破产章节,对人民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手段仍然执行不能的,就应该让被执行人破产。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建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应完善个人登记制度和诚信体系,严厉制裁财产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3、改革案件二审程序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取消二审刑事案件书面审理,规定必须开庭。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律师朱征夫建议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二审应当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严格限制不开庭审理的适用。
4、加强自媒体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律师李正国建议建立与自媒体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自媒体实名制制度,建立危害信息分级制度、危害信息预警制度和危害信息责任追究制度。
5、打击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建议国家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启用身份证验证系统,甚至推行“电子化验证”,堵住有可能出现的“冒用他人身份证”这一漏洞。同时相关部门应当联合发文,明确并简化解决此类事件的处理流程以降低公民的维权成本。
6、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量刑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参照绑架罪,并且高于绑架罪,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提高到十年,甚至可以判死刑。
7、保障律师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律师高子程呼吁依法保障律师及时会见权,建议各地看守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律师会见窗口,并通过中午开放会见、推迟下班时间、实行周末开放会见等方式,以延长开放会见的时间等。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律师吕红兵建议由律师协会定期对律师会见工作进行专项评价,出具独立第三方评估报告。
8、推行电子公证及电子公证书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律师方燕提交了一份推行电子公证及电子公证书的建议,提出尽快制定电子公证业务操作规范和技术规则。建议司法部或中国公证协会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证行业电子签名,并对公证机构所出具的电子公证书进行备案及提供查询核验通道。
9、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律师高明芹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统一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司法鉴定的程序、实体、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系统的规定。建议法律出台后,尽快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行政管理制度。
10、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律师李正国上会带来了《关于在刑法分则中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建议》。他指出,由于针对妨害安全驾驶行为未明确规定为犯罪,在刑法适用上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在实际操作中指引性也不明确,不能对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产生有针对性的震慑。因此,李正国建议在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
11、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黎霞上会带来了《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其中涉及前期物业管理、业委会成立程序等内容。她的建议包括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和增加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的规定等。
12、集资诈骗罪应恢复死刑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马兰提到,当年刑法修正案(九)删除集资诈骗罪死刑有多种综合考虑,但是从目前施行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因此建议修改刑法此条,增加规定“数额特别巨大,且不积极退赔,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陈霄 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