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除了限制乘飞机,还能怎样对付“老赖”?最高法:强制执行很快立法
摘要:目前使用的信息化查控系统,尽管能够“一网打尽”,但实践中却存在“鱼不在水里”,不少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或根本不进行财产信息登记,或者用别人的名字登记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刘贵祥在回答有关提问时,列举了目前存在的多种短板——
一方面,目前使用的信息化查控系统,尽管能够“一网打尽”,但实践中却存在“鱼不在水里”,不少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或根本不进行财产信息登记,或者用别人的名字登记。另外,这个查控系统在我们攻坚战的时候,千军万马涌到这条道上来,发生堵塞、运行不畅、信息部分不准确的现象是我们必须克服的。
第二方面,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得到广泛赞誉,但其他限制措施能不能都做到像我们限制坐飞机、坐高铁这样,能够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目前没有全部都做到。“也就是我们还有很多联合信用惩戒部门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网络化对接,以至于实施效果不是都很理想。”
第三方面,法院内部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还存在作风不正甚至违法违纪的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此外,还有许多历史性的案件没有彻底消化干净。
刘贵祥说,最高法已制定下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的五年工作纲要,从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模式改革到整个信息化升级换代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同时,有关方面目前正在着手制定从源头治理执行难的一些方案和意见;人民法院还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改变目前我们执行队伍的综合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执行需要的情况。
此外,将推进完善强制执行的立法体系。刘贵祥透露,目前,《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正在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起草《强制执行法》,争取在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还有和强制执行密切相关的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探索制定个人破产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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