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锦莲再审无罪案”入选最高检工作报告 女儿:想跟坚持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说声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最高检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2018年被改判无罪的“江西李锦莲故意杀人案”。此前,封面新闻曾对该案进行持续报道。
“去年,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 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检察机关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错的同时深刻总结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
“我一直很感谢他们对公平正义的坚持,想跟他们说声谢谢!”12日上午,得知该案入选最高检报告的消息后,李锦莲女儿李春兰对封面新闻记者回忆,她在案件申诉阶段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后来最高检的人来我们家看过现场,也去监狱会见了我父亲。”
1999年,江西省遂川县农民李锦莲因被控毒杀同村两名儿童而被判处死缓,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做出再审判决,认定其无罪,当庭释放。
改判无罪后,李锦莲向江西高院提起4100余万国家赔偿申请。9月18日,江西高院做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李锦莲293万余元,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2035036.78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李锦莲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2018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维持江西高院做出的赔偿决定。
“李锦莲案是继海南陈满案之后,检察机关介入并纠正的又一重大冤错案件,”3月12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锦莲案再审辩护人刘长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该案再审之前,曾专门派员到江西复查,并向人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该建议是李锦莲案启动再审的关键一环。刘长认为,李锦莲案的纠错过程,真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充分证明,在纠正冤错案件当中,检察机关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