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建廉租房降低租房限制 解决“新市民”居住需求

日期:03-12
租房廉租房姚劲波

原标题:多建廉租房降低租房限制解决“新市民”居住需求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表示,他关注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等城市“新市民”群体多年,除了工作的辛劳、离家的乡愁,住房问题同样是挡在这个群体面前的一座大山。

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姚劲波代表提交了《关于补齐租房市场短板解决新市民居住需求》的建议。他认为,要取消保障性住房的户籍要求,放宽申请限制;实施灵活的公积金存取政策,充分满足“新市民”的租房需求。

从老家安徽来湖南务工11年,今年1月,刘树生带着年幼的儿子终于搬进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一处廉租房内,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房子每年租金和物业费千元左右,这样的便利与实惠是他做梦也不敢想的。“像刘树生这样的个例太少”,姚劲波说。

姚劲波介绍,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投入加大,政策上也开始转向支持开发建设专门用于租赁的廉租房。然而,受到每月人均最低收入、常住户籍等方面的严格限制,绝大部分城市“新市民”无法享受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等福利。

姚劲波表示,应该出台一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体系,使得能够买得起房的人就买房。而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买不起房,对于他们就要提供公租房、廉租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条件。

建议

取消保障性住房的户籍要求

针对目前租房市场面临的问题,姚劲波提出了两点建议:

第一,取消保障性住房的户籍要求,放宽申请限制。针对部分城市新市民保障性住房申请以户籍作为准入门槛的要求,建议打破户籍限制,将社保缴纳或个人所得税征收时长作为申请依据,使住房福利政策更全面惠及新市民群体。同时,放宽保障性住房在年龄、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限制,承租人年满18岁即可申请,全部月收入不足个税起征点的可以优先申请,以此满足新市民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

第二,实施灵活的公积金存取政策,充分满足租房需求。建议在大中型城市加强公积金的租房提取功能,使住房公积金适当向租房倾斜。特别是针对一些大中城市公积金每月提取额度远低于当地房租平均水平的情况,建议降低租房提取门槛,进一步灵活提高租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上限,使公积金制度在租房领域发挥更大效用。同时,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如在办理过程中不再要求提交租房发票等材料,增加线上办理功能。

■记者刘璋景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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