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政协委员:鼓励社会开办机构解决幼儿入托难题

日期:03-11
托幼婴幼儿幼儿

原标题:多名政协委员:鼓励社会开办机构解决幼儿入托难题

3月7日,北京会议中心,全国政协妇联界别联组会议上,委员们讨论婴幼儿托管的议题。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随着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0-3岁婴幼儿谁来照看”成为摆在新晋父母、准父母面前的一大难题。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的一项调查显示,女性产假时间平均为124.8天,而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幼儿,在入园前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婴幼儿的照料仍需家庭承担。城市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

一方面,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刚性需求猛增;另一方面,市场良莠不齐,婴幼儿托育服务成了一个难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有了回应。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全国两会上也涌现了不少关于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提案、建议。民盟中央建议采用各级政府设立托幼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优惠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等办法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

调查

近一半家长想把孩子送至托育机构

事业单位职工王朵(化名)的孩子今年一岁零四个月,但照看孩子的保姆已经换了5个。“保姆不好找,我们面试了三四十个保姆,但确定下的保姆每个雇佣期平均下来就3个月。更换保姆频繁有很多种原因,但主要还是因为她们在育婴方面不够科学,用的还都是老办法。”王朵告诉记者。

王朵也考虑过把孩子送到托幼所,找了几家托幼班,问了价钱,“一帮年轻女孩看五六个孩子,总觉得不太靠谱。”王朵索性放弃了。

目前,双职工家庭在中国越来越多,对孩子的启蒙教育越来越看重,而幼儿园只接收3-6岁儿童。

不少家庭选择让父母带孩子,但王朵和丈夫的父母尚未退休。“就算他们退休了,也有自己的打算。”王朵说。

2017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天津、黑龙江、山东、四川四省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近半数家庭有0-3岁托育服务需求,双职工家庭需求更高。希望将3岁以下孩子送至托育机构的占48.2%,父母均工作的双薪家庭为50.2%。母亲正处于孕期的比例为51.5%。

但在巨大的需求背后,是托幼市场的空白。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开展的调查显示,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而在经合组织国家,2005-2014年10年间接受正规托幼服务的3岁以下儿童占比从26%提高到34%。

据上海市妇联2017年初的调查,88%的上海户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务,上海有超过10万的2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而上海市集办系统与民办系统合计招收幼儿数仅为1.4万名。

而在2015年上海市独立设置托儿所仅35所,比2011年减少21所;在0-3岁80万左右婴幼儿总数中,能上托儿所的只占0.65%。

北京也有同样的状况,北京市副市长王宁2018年5月表示,上世纪90年代到2010年左右,由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剥离社会服务职能以及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不到位等原因,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的数量在20年间减少了三分之二。

现状

尚无全国性政策指导托幼服务发展

在数量稀缺的托幼市场,托幼所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托育行业没有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亦缺少相关政策指导、行业标准和有效机制。

韩蕾(化名)是一名高校职工,去年,她给一岁孩子找了一家日托班,当时韩蕾看重这家日托班是大机构。结果到去年7月,日托班在未通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地址,从别墅区换到了写字楼。

“不少家长都不满意,要求退出,签订了退款协议,机构说45天内到账,结果年底都没有退款。”韩蕾把家长们的情况总结起来,有的被拖欠了2万元,多的有被拖欠了7万元。“60几位日托班的老师,工资也被拖欠着,她们多半是外地来京的年轻小姑娘。”韩蕾告诉记者。

韩蕾并不是个例。在民盟江西省委会调查中,江西省多数托幼机构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机构根本没有注册,是管理的真空地带。

“目前市场上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凤毛麟角,少量私立托幼机构虽招收3岁以下幼儿,但大多以早教为主,且大部分是一岁半以上幼儿,主要是为幼儿提供音乐、美术以及智力开发的课程,收费较高,并不是纯粹的托幼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陈文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提供婴幼儿托管的一方,困扰也存在着。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在几年前就已关注婴幼儿托育领域,并在其创办的幼儿师范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试点,招收0到3岁早期教育专业的师范生,同时在学校幼儿园开办0到3岁的婴幼儿实验班。

在研究早期教育课程和幼儿园开办条件的过程中,杨文发现,由于横跨教育部、妇联、卫计委多个政府部门,婴幼儿托管机构在政府管理层面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包括选址、师生比例、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标准上一直存在空缺。

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马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0-3岁婴幼儿托育政策在顶层设计上是空白的,这直接影响了地方在解决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上的行动力”。

马驰认为,托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行业标准缺失,托育工作缺乏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婴幼儿托管机构市场鱼龙混杂,不少托育机构缺乏资质、无照经营,影响了家长对这个市场的信心。

建议

“支持地方政府成立托育专项基金”

今年全国两会,涌现了不少关于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提案、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东花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相关提案。

该提案指出,3岁以下托幼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国家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来统一领导全国3岁以下托幼事业发展,缺乏全国性的关于3岁以下托幼服务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政策措施来指导、规范托幼事业发展,亟须顶层设计规划,构建相关政策法律体系。

该提案建议,卫健委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发改委将3岁以下托幼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营利性托幼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托幼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等级评价制度等。

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城镇0-3岁幼儿入托难问题亟待解决》的发言,民盟中央调研发现,中国城镇0-3岁托育服务主要问题有:总体规划缺乏、责任主体不明、资金投入匮乏等。

民盟中央建议采用各级政府设立托幼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优惠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等办法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

“支持地方政府成立托育专项基金,按出生人口配套相应资金,资金随人头流动;探索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意外保障制度,采用各级政府各补贴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方式缴纳保费……”民盟中央在发言中做了具体的建议。

政策

上海、四川已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对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探索,上海和四川已经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2018年4月28日,上海出台0-3岁幼儿托育的“1+2”文件(包括《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填补了政策空白,构建起首个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并在5个区先行先试。

文件中对托育机构的场地面积、食品的配送等都设有底线要求,对托育机构的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提出设施配备和管理制度上的要求。并对一些托管机构的管理做出不少细节的规定,比如,托育机构在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生活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

2018年12月10日,四川省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等也作出了相关要求。

国家层面,一系列动作也释放出不少信号。

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并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据媒体报道,0到3岁托幼阶段的规范即将出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已报送国务院。上述消息早前已经教育部披露。同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也成为卫健委201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新京报记者王俊陶若谷 协作记者 陶冉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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