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坚持“以案促改” 写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日期:03-11
文章以案促改文章

原标题:宣城宣州:坚持“以案促改” 写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此次区里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与以往不同,选择的案例非常有针对性,而且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和冲击力。我一定会从中汲取教训、对照反思、防微杜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参加全区卫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后,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卫生院院长卫秀龙深有感触地说。

为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采取多项举措,深入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处分决定下发一个月内,必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深刻剖析案发根源,全面部署以案促改工作。没有发生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查找相关反面典型案例,每年至少开展2次案例剖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区纪委监委就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专门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以案促改、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措。在如何推动“以案促改”高质高效开展上,该区积极探索创新,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突出案例的实用性、针对性和警示性,根据不同受教育对象,精心选择不同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来绷紧党员干部思想之“弦”,深刻触动其内心,教育引导大家时刻自警自省,做到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案促改筑防线,建章立制固根本。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旨在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区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发案单位党委(党组)须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评估和清理,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和内部管控,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则负责对发案单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敷衍应付、避重就轻、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推进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旨在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蓄力写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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