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法律层面从严从重处罚袭警行为
住闽全国政协委员国桂荣提交提案,建议将袭警罪写入刑法或将袭警行为列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加重处罚条款,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国家权力和法律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案指出,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到侵害的情况呈急剧递增的趋势。2018年,全国共有301名公安民警、141名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1.2万余名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英勇负伤。
为此建议:一是更好保障警察执法权益。随着关于警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日益完善,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捍卫警察执法权威,影响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弱化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二是填补妨害公务罪覆盖不到的领域。妨害公务罪在刑法第九修正案中增加了第五款,对袭警行为规定从重处罚,但仍然只是把警察执法行为看成一般的社会管理执法行为,在一般妨害公务行为的处罚幅度内进行量刑,难以对暴力袭警这一特殊的妨害公务行为予以严厉惩治。三是更好地维护国家权力和法律权威。设立袭警罪,并不是扩张警察的权力,也不是单纯维护警察的权益,而是维护警察所代表的国家权力和法律权威。(记者林宇熙林侃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