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傅信平代表:打破常规探索检察监督新路径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见习记者单鸽)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如何打破常规,探索检察监督新路径,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给出了“答案”。
“突出专业化,把刑事检察工作做优。”傅信平代表介绍说,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即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
“我们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动用刑事手段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力度。”傅信平代表表示,提高监督质量,确保监督立案诉得出、判得了;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助力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些举措也确实带来了实效。数据显示,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81件,撤案523件,不捕11898人,不诉847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482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傅信平代表表示,以做“广”和做“深”为重点,把民事检察工作做强。为此,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
“要加强对裁判结果的监督,尤其要注意加强一审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进一步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傅信平代表特别提到,“要树立精品意识,注意深度挖掘,争取办成典型案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傅信平代表认为要加大力度多办案。行政检察工作要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来展开,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同时,要结合办理的案件,认真分析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怎样才能将公益诉讼检察做好?“强化诉前程序促履职。”傅信平代表坦言,这就要求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通过建立起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办案力量,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