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案件简单,定性不简单
“我会牢记教训,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人。”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李某涉嫌诈骗一案,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张顺杰和同事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李某对两笔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李某再次忏悔,当庭表示不上诉。年后起诉的第一案很快有了结果,这让张顺杰感到很欣慰,也很感慨。
刚接手该案时,正值年关,张顺杰仔细审查每一笔案件事实、每一条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张顺杰在审查卷宗时发现,李某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其售卖的二手苹果手机为正品手机,先后单独和伙同他人,两次骗取钱财共计1.04万元。
在适用法律时,张顺杰发现,李某售卖的苹果手机虽然是冒牌货,但是具备基本的接打电话、发短信、上网等功能,这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与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具有一定相似性。“李某究竟是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诈骗罪?”张顺杰思前想后,一时拿不定主意。
“案子要办准办好。”整个春节假期,张顺杰经常在思考这个问题,翻看相关的法条,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假期结束后,他又邀请同事共同探讨案情,答案浮出了“水面”——“本案查获的2部手机价格认定分别为150元和200元,远远低于其销售价格5200元,李某明知是假冒的苹果手机,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正品二手手机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应当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不是销售伪劣产品的故意。”
随后,张顺杰和同事讯问了李某。李某再次供述,他对于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售卖的二手手机并非正品苹果手机是明知的。最终,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并结合李某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法院对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
“看似再简单的案子,也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形成内心确信。”张顺杰说,这是他的办案习惯。
庭审一结束,张顺杰和同事马不停蹄地赶往看守所。这天,他还要讯问一起批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