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更注重鼓励与保护

日期:03-10
新法投资法周汉民

原标题:新法更注重鼓励与保护

3月9日,全国政协民建界别举行小组会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受邀第一个发言,为委员们介绍了我国外商投资法的有关情况。

周汉民委员介绍说,2013年9月份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发布了我国首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和2014年两次作出决定,授权在有关自贸区内暂时调整“外资三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等规定,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方式。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三法”作出修改,在法律中确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自贸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到全国。

“今年提请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虽然只有六章四十一条,但充分体现了全世界对外资相关立法‘鼓励’与‘保护’的原则,与世界的通行做法一致。”周汉民委员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真正表明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自主的、自为的、自觉的。我国改革开放的每一步,都是满足国家发展所需、世界发展所需。”

“好的营商环境应该包括稳定清明的政治环境、活跃有序的经济环境、兼容大气的文化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以及健全完善的法治环境。外商投资法将为改善营商环境奠定最坚实的法律基础。”周汉民委员说:“这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与1979年我国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相呼应,是我国40多年改革开放道路的延续。”

“三件大事”都进入实施关键时期 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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