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办原副主任:外商投资法回应外商企业诉求,致力于营造高水平营商环境

日期:03-09
杨伟民外商投资法

原标题:中财办原副主任:外商投资法回应外商企业诉求,致力于营造高水平营商环境

摘要:“这部法更多强调遵循规律、遵循规则,相对弱化‘中国特色’。”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财办原副主任杨伟民在今天上午小组审议时说,制订外商投资法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发展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

“这部法更多强调遵循规律、遵循规则,相对弱化‘中国特色’。”杨伟民说,外商投资法强调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衔接,除了少数条款,其他都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的,体现了中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

回顾过去40年,杨伟民认为,外商投资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未来,我们要走向高质量发展,还要学习外资企业的技术、管理和先进经验,通过国企、外企、民企三类企业共同努力,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经济非常重要的一条是平等,大家按照市场规则来办事。无论企业是什么性质,政策、标准、要素获取、税收都应该是平等的。”杨伟民说,早些年我们对外企实际上是“超国民待遇”的,给了外商更多优惠政策,但同时外商也反映,一些领域没有公平参与的机会,让他们觉得受到歧视。

“修订外商投资法,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杨伟民说,现代化治理体系就是要通过法律制定规则,减少人为的干预,特别是产权的保护。但同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并不是说放任不管,所以法律上要明确“安全审查机制”,这也是国际通行规则。

在谈到此次修法特点时,杨伟民说,一是致力于营造高水平的营商环境,这是吸引企业到中国来的重要因素。二是国际通行的准则,实行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三是外商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四是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投资政策,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实施细则。五是回应了很多外商企业的诉求,强调外资企业资金流通便利、强调地方政府要守约践诺、避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张骏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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