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

日期:03-09
陈锡文经营权集体土地

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人大立法工作”举行记者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说,我国农村现在还有2亿多农民的家庭,承包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

这次修改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把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过去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变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就是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经营权可以自己来使用,也可以流转给别人,但是流转了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后,承包农户和集体签订的原来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改变,也就是说,承包农户流转了土地经营权之后,他仍然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权,这一条不改变。”

他说,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以后要继续延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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