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南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
2018年5月,山南市纪委监委组建了9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55家单位进行驻点监督,实现了市一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派驻机构全体干部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精准职责定位。一是关系定位精准。市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监委领导并对市纪委监委负责,明确委领导直接分管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二是角色定位精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三是职能定位精准。派驻机构切实做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主责主业转至日常监督上来,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
明确监督重点。一是重点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二是重点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业务、重点活动以及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重点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的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适用本部门,制度是否在执行。
突出中心工作。一是“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 、行业特点,注重发现驻在部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在执纪审查调查各环节,加强协作,整合力量,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严格自身要求。监督别人,首先要敢于接受监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凡事“敢”字当头,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二是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的干部,及时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山南市纪委监委贺同涛/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