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贾宇代表:探索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见习记者单鸽)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机关有哪些探索?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展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检察实践,为全国检察机关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提供了浙江样本、浙江经验。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之一,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了‘枫桥经验’形成、发展、创新的各个历史阶段。”贾宇告诉记者,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诸暨枫桥检察室成立了浙江省“枫桥经验”教学基地,积极承接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研究》,联合举办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并出版发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
在具体办案中,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检察机关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努力降低刑事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做到‘少捕慎诉’。”贾宇表示。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审结批捕案件22400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8291人,不捕率23.4%;共审结起诉案件455361人,依法不起诉55346人,不诉率10.84%,全省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呈逐年上升态势。
“2018年,浙江省刑事案件不捕率和不诉率再创新高,分别达到26.9%和15.2%,超过全国平均数5个百分点。”贾宇表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9万余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或建议从宽处理,也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