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北地区将关停城镇自备井和农灌井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华北地区将加快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对部分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填。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地下水限采区不新增开采
行动方案要求,在地下水禁采区,除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的农村地区少量分散生活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闭;在地下水限采区,一律不新增地下水开采量。
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的原则,华北地区将着力推进超采区机井封填工作,加快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在利用地表水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和退耕实施雨养旱作的区域,对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填;在深层承压水漏斗区,对农业灌溉取用深层承压水的机井有计划予以关停。
推进水权水价水资源税改革
方案要求,抓紧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健全地下水取用水户监控与计量,城市和工业用水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农村地区暂不具备安装用水计量的,要推广“以电折水”等方法,实现用水计量。
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要求,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非超采地区,特种行业取用水税额标准高于其他行业;从严核定用水限额,对超过限额的农业生产用水征收水资源税。
同时,建立统一的综合水价体系,使取用地下水的成本明显高于外调水和当地地表水,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将用水总量逐级分解落实到不同行政区域和用水户,明晰水权,制定农业水权交易细则,引导农业用水户将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进行交易。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姜慧梓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