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外资吸引力度,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

日期:03-05
外资外商投资法

原标题:加大外资吸引力度,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中国投资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机遇一定会越来越多。

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是中国坚定不移推行的发展目标。作为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对外开放也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特点和突出优势。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3月8日下午,大会将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这也将是《外商投资法》三个月内第三次“过审”。张业遂表示,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数据显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2万亿美元,2018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8856.1亿元,规模是1983年的60倍。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0533家,同比增长69.8%,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随着中国外商企业的持续引进,带来了大量资金和众多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中国持续保持的良好经济发展态势,庞大的国内人口及市场需求,也为众多外资企业带来了良好回报。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引入外资取得了双赢效果。

在这其中,中国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一系列涉外法律的推出,奠定了我国吸收外资的法律基础。自2013年10月起,我国先后在上海和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进行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逐案审批模式”,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是对于外商投资审批体制的重要创新。

外商投资法(草案)落地进入倒计时,这意味着我国在过去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基础上,对涉外法律体系进一步加以完善,包括负面清单、外商准入前国民待遇的确立,对外资企业来说也更加清晰、透明,也将大大增强它们对于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战略的信心。

除了备受瞩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外,我国近年来在吸引外资上,不断加推各领域、各产业的开放进程,营造更为优良的投资环境。

2018年7月,特斯拉成为首家在华独资建厂的外资车企,这源于当年4月,国家发改委宣布汽车行业将在接下来的5年时间里依次、有序的放开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再加上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政策的发布,最终让特斯拉超级工厂顺利建设落地,也为中国在高端制造业上深化与世界各国企业的合作交流、 实现全球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样本。

此外,在金融领域,今年1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消息,为满足境外投资者扩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这是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积极信号,为外资进入境内资本市场拓宽了道路。外资加速流入股市,不仅有利于股市获得筑底反弹的重要动力,同时也让资本市场在开放、透明、有韧劲的市场体系建设上获得世界广泛认可。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外商投资法等新时期新法的确立,更多重大外资项目的引入,包括金融等重要领域对外资大开方便之门,将引领外商投资步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推进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向开放型经济新时代迈进。而中国对外开放的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还会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与完善,产生更深刻的激荡,将全面开放引向深入。

毕舸(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进雨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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