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建言: 汇粤港澳三地之力 保护大湾区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陈若萌深圳报道
3月4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递交了多份关于大湾区与香港未来建设发展的提案。
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主力区域,然而虽说近年来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均面临挑战。他建议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环科院)和粤港澳地区企业家等各方优势,推进大湾区绿色发展。此外,他还提出香港和云南加强深度合作,助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国首个陆上边境自贸区。
建议加强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
在蔡冠深委员提交的几份提案中,有两份内容跟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蔡冠深在4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湾区如果要对标其它世界湾区,不但要在GDP、科技等方面发力,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要向世界其它几大湾区看齐。
“珠三角地区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在全国三大城市群中率先实现连续三年稳定达标。但粤港澳大湾区大气PM2.5年均浓度与国际上其他三大湾区相比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协调机制。”蔡冠深坦言。
蔡冠深在书面提案中建议,由地方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牵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监管方面的职能优势,环科院在理论支撑和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发展、高端人才和国际交流的优势,以及企业家联盟在金融资本支持和对外合作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大湾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在治理海洋污染方面,需要由广东省、香港、澳门三地政府建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城市任务分工,进行顶层设计,统筹以海定陆,标本兼治,根治大湾区海洋污染。
他建议,具体措施包括由三地政府联手建立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早编制大湾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形成责任到人的区域环境管理新模式。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鼓励企业家参与投资,共同推动在大湾区实现生态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经济、技术研发、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方面的优势,发展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先进环保产业。加快环保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提升主要污染物监测及防治等一批关键治理技术,加快形成成套装备、核心零部件及配套材料本地化生产能力,促进科技环保产业发展。发展以绿色金融、环保产品展示和交易为主体的环保服务业,推广合同环境服务,支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抓住“一带一路”契机,完善环保产业海外引资、投资的相关规则、标准、交易模式和优惠政策,推动湾区环保产业走出去。
“区域内香港、广州和深圳等大湾区核心城市科技创新基础较好,但生态环保科研力量分散,整合程度不高,更缺乏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机制下的核心成果转化和落地。因此各级单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联动和合作机制,大湾区环境污染才能真正得到系统化治理,才能真正成为宜居宜业宜居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蔡冠深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建议加强滇港深度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区。因此,蔡冠深委员还向大会提交了《加强滇港深度合作,助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提案。谈起这份提案,蔡冠深表示,香港和云南各具独特优势,如果双方能够立足云南作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定位,充分发挥香港的技术、人才、融资等优势,有利于共同应对贸易摩擦风险,增进我国与周边国家政治经贸互信,构建命运共同体示范区。
蔡冠深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这份提案时指出,香港具有国际金融、航运、商贸中心地位,更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城市,同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而云南作为中国西南连接“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近年来,云南积极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推动澜湄机制,在国家开放格局中作用日益凸显。
其提案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香港在云南投资项目1,877个,实际到资约123.99亿美元。香港也是云南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然而云南迄今仅有5家企业在港上市。且2018年同云南发生结算的63个国家(地区)中,云南与香港的结算量远远排在与缅甸之后,反映出滇港金融合作停留在初步阶段。蔡冠深认为,香港作为与伦敦、纽约齐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大批来自东盟以及南亚,尤其是印度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人脉丰沛,渊源深厚,可与云南携手南向拓展。
他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国际政治经贸形势正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创新发展,既促进自由贸易,也因应了西南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时代要求。
因此蔡冠深建议,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香港中华总商会等商协会作用,及时宣介云南区位、资源及后发优势,鼓励长三角、珠三角港企及民企积极投资云南,实现双赢。同时发挥香港商企界在海外的影响力,以及云南-东盟商企合作委员会的桥梁作用,为云南对外沟通提供香港助力。还要设立双边机制,深化滇港合作,推动云南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构建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