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华委员:建议检察机关主动延伸触角让“法治进家庭”

日期:03-05
陈文华法治检察机关

原标题:陈文华委员:建议检察机关主动延伸触角让“法治进家庭”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华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刘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且日益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让家庭忧心、学校焦虑、社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华3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活动的同时,可以将触角延伸到家庭,让“法治进家庭”。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方面,对校园欺凌、敲诈勒索、打群架等严重问题的未成年人,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惩戒,必要时应由公检法机关对其进行约束制裁,同时让其监护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做到提前介入、有过即惩,防止酿成更大的错误。”陈文华认为,另一方面,要让预防走在惩治前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校园纵深开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恶、乱之手,同时,也应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其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预防犯罪的“防火墙”。

陈文华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从最高检到基层检察院都设立了专门的未检机构,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区别对待,让许多未成年人能够改过自新重返学校,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这也对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挑战,希望检察机关除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还应该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陈文华表示,检察机关可以开辟一条新的渠道,延伸“法治进校园”的触角,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进家庭”活动,特别是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这是因为很多职业都要培训,但为人父母没有经过培训,缺乏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极端刑事案件频发的主要诱因之一。比如2018年湖南沅江的12岁男孩弑母案,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一直缺位。因此,在法治教育上不仅要“小手拉大手”,更要“大手拉小手”,让每个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成为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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