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恐吓”和“围猎”,纪检干部怎么办?
今天(3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一个优秀的纪检干部的事迹:李锦辉,1972年5月生,现任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曾多次受到省、市纪委嘉奖,2017年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据李锦辉口述:“萍乡是一座不大的城市,每次审查调查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来说情。有人说人情难拒,其实,只要坚守初心,才不会为人情所困。我查办的第一个案件就是我的一个朋友,当时也有很多人打招呼,我还是坚持查清事实,最终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在小城市,所谓的“人情社会”问题,往往会让纪检干部陷入利益诱惑的陷阱里。“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李锦辉提到这样一件事,凸显了基层纪检干部面对的难题乃至风险:
2011年,我接手调查安源廉租房项目串通投标问题。初期,有个好朋友善意提醒我:“老李,这个案子水很深,里面可能涉黑,你可悠着点啊。”
“你平时在哪里上车、哪里下车,穿什么衣服,我们都知道,你给我小心点!”“你小孩在附小上学,你自己看着办!”……果不其然,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天天有恐吓电话打给我,但我没有畏惧,因为我相信那句老话:“邪不压正。”最终案情水落石出,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惩处。
在威胁面前,李锦辉抵抗住了压力,这种能抗压、有胆识的特点,正是一个出色的纪检干部必备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他还提到自己也会成为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对象。
比如,2013年,他带队对执纪审查中涉及的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当时个别领导多次打招呼,进行干预,开发商也以“五折购房”等方式对他进行利诱。
对此,李锦辉保持了党员干部的初心和定力,“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能用来谋私”,他对此始终不为所动。最终,十多名党员干部被问责,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缴税费上亿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提出,要反“围猎”,就需要斩断腐败利益链。而且,对一些围猎者来说,恐吓是下下之策、无奈之举,但也是最后的“杀手锏”。恐吓的目的是给官员以最大威慑,逼其就范的同时,也在当地树起“不好惹”的形象,为其日后围猎其他官员减少障碍。
2017年5月,《人民日报》发文《谨防人情“围猎”》表示:“掀起温情的面纱,真相往往是丑陋的。”具体来说,就是那些“围猎者”看中的,说白了是你所在的“位置”;他们寻求的,仍然是你手中的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若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对于那些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以“感情”为幌子的异乎寻常关心,以“朋友”为名义的违规吃请送礼,以“情谊”为遮羞布的徇私帮忙,拒绝与抵制起来便不那么为难。唯有时常保持警觉,划清公私界限,才能做到“刀枪不入”,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由此可见,由此可见,纪检干部面对的压力,既有来自外部的恶劣威胁,也有“糖衣炮弹”——来自各种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中纪委网站多次提到过官员被“围猎”的问题,这对损害党员干部先进性和廉洁性有很大的威胁。对此,党员干部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中纪委网站反复提及此事,正凸显了这一问题的现实性。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