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9年3月1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废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大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求。鉴此,会议决定:废止《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规定废止之前根据该规定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仍然有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