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庭外的“一笑泯恩仇”: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东莞实践
2017年5月3日,吴某通过一地产经纪公司购房。房子到手后,吴某认为中介费不合理,双方发生争执,“扯皮”半年多,最终闹到法院。意外的是,法院通过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将案件转给合作律所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无奈之下抱着“走程序”的态度去进行调解。不料有了意外收获:经过两天的调解后,律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双方都接受了。
2018年12月6日,签署完和解书后,当事人双方都如释重负,他们不必再花费1个月以上的时间和精力走诉讼程序,“扯皮”半年的纠纷案就此了结。这宗普通纠纷案件的高效解决,让人们看到了诉前调解的优势所在:在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中,纠纷解决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2019年2月27日,东莞法院系统召开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超在会上指出,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年均增长超过20%,这对于法院来说已经是不能承受之重。如何从源头上有效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成为了东莞急需解答的一个课题。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或可为解题作出有效的探索。
投石问路
诉调对接工作有极大提升空间
东莞外来人口多、经贸活动频繁,社会治理一直是东莞的短板和难点,导致全市法院受理、办结案件数屡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持续增长的状况难以实现根本性转变,我市法院长期面临“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办结案件数屡创历史新高,年均分别增长18.47%和20.06%。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187件,办结195808件,同比分别上升19.88%和22.26%。法官人均结案413.1件,同比上升23.29%,排名全省前列。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持续增长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性转变,只能从减少进入法院案件的源头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实际上,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已成为了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明确作出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部署。市委主要领导也要求市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调解组织等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处理案件12517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8772件,同比分别增长22.50%和74.81%。但是,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10109件,审结96729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数只占到审结民商事案件的9%。
陈超表示,诉调对接工作还有极大提升空间,充分发挥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作用,借助全市诉调对接联动平台,引入各种社会调解力量帮助法院化解案件,将成为东莞法院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的重要举措。
以上述“吴某合同纠纷案”为例,案件经合作律所完成调解,不但达成了预期的司法效果,当事人双方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对法院而言,也节省了本就紧张的办案成本,可谓“三赢”之举。
初闻啼音
纠纷解决可有更多更好选择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海宜认为,“吴某合同纠纷案”是基层法院经常能遇见的典型案件。对当事人双方而言,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最终结果很有可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双方通过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达成和解,不仅能为法院‘减负’,还对化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陈海宜说,随着诉调对接工作的不断推进,未来一般民商事纠纷案件,将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实际上,在2月27日全市法院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前,东莞各基层法院早已开始在诉调对接工作上进行了不少探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法院”)就是最早一个较为系统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基层法院。
2018年12月29日,二法院携手港籍调解员在全市首次通过线上调解平台,以“国际劳动争议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宗跨境劳资纠纷案。仅仅3小时,这宗情况较为复杂、特殊的跨境劳资纠纷案就得到化解,香港居民陈晓玲(化名)和一家东莞企业“一笑泯恩仇”。
作为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线上调解平台的运用以及“陈晓玲”案,仅是二法院众多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到目前为止,二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已形成了初具体系化的调解体系,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和解、家事案件专业化调解、医疗事故早期中立评估等较为突出的纠纷类案件,均被纳入这一体系当中。该院也因此尝到了不少甜头:每年约4成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就得到了调解,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论道析因
调解力量尚未有效形成合力
不过,在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博士看来,二法院甚至东莞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在全国也有着一定的示范效应,但距离“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要求,仍然有着一定的差距。
“香港极力支持调解的专业发展,在立法、司法(法院程序)和专业水平(包括认证)都有明确的规定。发展至今,纠纷解决有了更多更好选择,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已经达到了6至8成。”罗伟雄说。
据罗伟雄介绍,香港的现代调解行业起步比东莞早了约20年,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才逐渐成熟,其中的一些培训、经营经验或可为东莞提供参考。如调解员培训及资质认证方面,目前,香港共有专业调解机构60多个,从业人员达到了2400多人。所有的调解员都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系统培训,并到专门的认证机构考取资历认证书持证上岗,所签发的资历认证也被40多个地区确认,而这些正是东莞不够完善的地方。
“若东莞能在诉调对接方面的探索上做出成效,就能有效地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助力。”罗伟雄说。
二法院立案庭庭长江和平在认同罗伟雄观点的同时,还就东莞的现代调解发展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江和平说,香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调解改革,比东莞早了近20年,在时代特点上有着一定的差异;其次,东莞的人口结构和整体法治水平也与香港有所不同。在东莞现代调解发展中,香港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但也要充分考虑到东莞自身的市情。
“东莞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科学细致地统筹好社会各界的资源,使之形成合力,在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同时,形成完整科学的配套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机制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方可将调解工作推向市场。”江和平说。
市医调委副主任罗剑高度认同江和平的看法,他给出了一组数据:2018年市医调委共接到医疗纠纷案件257宗,所有纠纷案件全部成功调解。但是,对于这一数据,罗剑仍然不是很满意。
罗剑告诉记者,对于社会调解组织而言,作为第三方人员介入案件,有着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我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资质认证机构,一些当事人对他们仍持怀疑态度,导致一些纠纷案件直接流入到法院。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民间调解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不足的是,民间调解力量并未有效地形成合力,只见星星不见月亮,而这个‘月亮’必须要由政府来牵头打造,方可走出有东莞特色的诉调对接模式。”罗剑说。
探索启程
走出东莞特色诉调对接模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鸿钧直言,虽然近年来全市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顺畅、诉讼与非诉讼程序衔接不顺畅、社会调解力量缺乏统筹等突出问题。
陈鸿钧说,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下,接下来的诉调对接工作必定会不断深入,可能还会遇到新的问题和困难。比如调解力量的专业性不够;奖惩机制建立完善后,能否在实际工作中调动调解人员的积极能动性;人民群众自身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等等都是未知数,都需要通过实践去探索和验证。为此,东莞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定位,多思多想,化解难题。
陈鸿钧代表市委政法委所阐述的内容,在全市法院召开的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得到了印证。记者通过查阅会议完整资料发现,市委市政府已经对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的推进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统筹和规划,不少工作也已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今年1月23日,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联合下发了《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月13日,市委政法委又正式印发了《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建立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与人民法院之间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这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联席会议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26家主要成员单位被纳入机制当中。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统筹下,全市各相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得到了整合,初步构建了全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相关的保障机制以及详细的奖惩机制正在加紧研究制定。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迅速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将全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全面推行调解前置两项重点工作,摆上了工作日程。陈超在会上要求,东莞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引领、指导和保障作用,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诉前调解引导,加大对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当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纽带。
陈超说,待诉调对接工作积累一定经验,社会调解力量相对成熟后,东莞各级法院进一步将社会调解力量拓展到诉讼程序、执行程序,全力推进诉中力调、执行和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
对此,东莞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随着诉调对接工作的不断推进,可以预见东莞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将会越来越顺畅,但是,在各项机制逐渐成熟后,如何更好地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或者将成为考验东莞的另一个课题。(记者 王子玺 通讯员 王创辉)